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【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苏药监扬处字〔2023〕14号】,涉及江苏科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。该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行为,违反了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八十六条规定,被处以罚款2.45万元浩瀚体育平台。
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行为,违反了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八十六条规定。
江苏科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,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行为,违反了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八十六条规定,浩瀚体育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,应予处罚。